工聯會建議政府投放「二千億香港振興基金」,透過增加公共開支、振興消費市場和扶持中小企,以確保經濟發展的同時,亦促進就業,改善民生, 包括建議每人派消費券二千元。
若真的每人派消費券二千元,我當然開心,有錢收,有誰會返對。但派消費券是否真的可以促進振興消費市場,我有疑問。
第一,制做消費券要花一筆金錢,又要做仿偽,甚樣派法,甚樣用法......等等,都是費時失事;倒不如把精神時間放在其他方案。
第二,若我收到消費券,我一定只用於日常必需品,然後把原本應該用的錢儲起,因為我對未來無信心,相信百份之九十的人會跟我一樣做法,那甚可以促進振興消費市場?
若真的要派,請只派給窮人,因為區區二千元對那些有的錢人是起不到作用,而且他/她們未必內放在眼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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